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南充法律咨询 > 南充夫妻债务法律咨询 > 离婚了是否还要承担共同债务

离婚了是否还要承担共同债务

李** 四川-南充 夫妻债务咨询 2025.11.11 06:14:30 336人阅读

离婚了是否还要承担共同债务

其他人都在看:
南充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南充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包括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像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就属于此类。
(2)离婚时,共同财产需优先用于清偿共同债务。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分担的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承担债务的一方可依约定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提醒:离婚时应对共同债务进行明确梳理和处理,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谨慎约定债务分担。若遇到复杂债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11-11 12:48:08 回复
咨询我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谨慎对待对外举债行为,对于可能成为共同债务的事项,双方需充分沟通并明确责任。
(二)离婚时,对共同债务的分担进行详细且合理的协议约定,明确各自承担的比例和范围。
(三)若债权人向一方主张全部债权,承担债务后应及时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5-11-11 10:50:47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不免除共同债务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意愿产生,都要共同偿还。

2.离婚时,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债务。若财产不够或各自所有,双方先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

3.离婚协议或判决的债务分担,只对夫妻有效。债权人可向任一方追全部债,一方承担后可向另一方追偿。

2025-11-11 10:15:2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仍可能要承担共同债务,离婚不能免除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
法律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像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就属于此类。离婚时,需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不过,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分担的约定,只在夫妻双方间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债权人能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一方承担后可依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所以,离婚并不意味着债务的分割能完全切断与债权人的关系。如果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11 08:42:20 回复
咨询我

1.离婚后确实可能仍需承担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不会因离婚而免除。
2.离婚时,共同财产要先用于清偿共同债务。若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3.即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分担有约定,也仅在夫妻内部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依据协议或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建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明确债务性质和分担方式。签订借款协议时,双方尽量共同签字。离婚时,妥善处理债务问题,避免后续纠纷。

2025-11-11 07:35:09 回复

【法律意见】如果夫妻是在提起离婚,依据婚姻发第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的规定,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判决。但由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直接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相联系,笔者认为在判决时,对于可以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进行判决但对夫妻债务是否存在,或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没法确定的,或可能被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对于这种情况由于缺少债权人的介入,应该告知另行处理,而不应在判决中进行确认。这样可以充分保障第三人的合法债权。对于在离婚判决或在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中已经确认或处理的债务,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的规定,的判决或夫妻的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一样可以向离婚后的夫妻提讼,要求承担责任。《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判决决定。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财产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经营、使用的权利,分割财产时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