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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标罪如何定罪

王** 陕西-铜川 商标咨询 2025.11.10 16:46:52 496人阅读

假冒商标罪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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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需满足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商标且情节严重。判断情节严重的标准有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比如非法经营数额达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达三万元以上等。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销售金额数额较大为定罪依据,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即符合此标准。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当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构成犯罪,像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等情况。

提醒:企业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商标法律法规,避免触碰法律红线。不同案情复杂程度不同,若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10 21:3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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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企业或个人,应建立商标管理机制,确保使用的商标有合法授权,不使用未经许可的相同商标,避免因疏忽陷入假冒商标罪风险。
(二)销售者要严格审查进货渠道,要求供应商提供商标授权文件等证明,不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三)生产加工企业不承接无合法授权的商标标识制造业务,避免触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5-11-10 20:3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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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用相同商标,情节严重就定罪。情节严重如非法经营额五万以上、违法所得三万以上,或假冒两种以上商标,非法经营额三万以上、违法所得二万以上。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明知是假货还销售,销售金额五万以上就定罪。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标识,情节严重定罪。像标识数量二万件以上算情节严重。

2025-11-10 19:2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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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假冒商标相关行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会构成犯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及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且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等,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相关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等情节严重情形下,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如果遇到涉及假冒商标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2025-11-10 18:2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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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冒商标相关罪名定罪需综合多方面考量。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商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情节严重如非法经营数额达五万元以上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要求明知是假冒商品且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即五万元以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相关标识且情节严重,像标识数量达二万件以上等。
2.对于企业,应加强商标管理和保护意识,及时注册商标并监控市场,发现侵权及时维权。
3.消费者要提高辨别能力,选择正规渠道购物。
4.执法部门需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市场监管,提高违法成本,遏制假冒商标行为。

2025-11-10 17:25:12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怎么认定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在本罪与非罪行为界限的区分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标准:(1)主观方面标准。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是因过失,如不知道某一商标已被他人注册,或者是自己首先使用的商标没有注册,却被他人抢先注册,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的,都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犯罪情节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具备本罪主体、主观等要件并实施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还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犯罪。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已经做出规定。2.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在实践中,往往发生这样的案件:伪劣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为了顺利地将伪劣商品出手牟利而在其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对此,2001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具体而言,上述情形属于牵连犯,应当根据“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原则处断,即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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