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查看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存在,按照协议或遗嘱的内容,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获得财产。
(二)若不存在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先确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父母,财产由他们共同继承,一般均等分配。
(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财产时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四)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夫妻双亡后,先看有无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则按其内容,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财产。
2.若无遗嘱和协议,按法定继承。先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子女、父母,财产一般均等分配。但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可获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3.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结论:
两夫妻都死亡后,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其分配财产;没有的按法定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开始后,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有此类文件时,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依内容获得财产。若不存在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和父母,财产通常由他们均等分配,但会照顾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若在财产继承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夫妻双亡后财产继承,先看有无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则按其内容让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获得财产。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保障了其对财产分配的自主意愿。
2.若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处理。先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一般均等分配。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体现了公平原则和对扶养行为的鼓励。
3.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建议:被继承人可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财产分配,避免纠纷。继承人应积极履行扶养义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去世后,财产继承遵循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其内容分配的原则。这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保障了其按照自身想法处置财产。
(2)若不存在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在分配时,一般均等,但考虑到不同继承人的情况,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予以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少分或不分。
(3)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提醒:
在处理夫妻财产继承时,需注意收集证明继承人情况及扶养义务履行情况的证据。不同家庭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法律分析。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为法定继承人。夫妻一方去世后,若无遗嘱或遗赠,其财产将作为遗产进入继承程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若夫妻共同财产已有合法划分,则按约定处理。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可能由健在方或直系亲属继承,具体份额受约定和其他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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