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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断商品房是否为婚前财产,主要看购买时间和出资情况。若结婚登记前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属婚前财产。
2.若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3.若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视为赠与,房子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5-11-10 17:57: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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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判断商品房是否为婚前财产,需结合购买时间和出资情况。婚前个人全款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婚前财产;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协议处理,未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方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则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财产的归属认定与购买时间、出资方式紧密相关。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全额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体现了财产的个人属性,所以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考虑到婚后共同还贷的贡献,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会在保障产权登记方权益的同时,给予另一方补偿。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从法律角度视为赠与行为,房屋性质因此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大家在商品房财产归属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10 16:31: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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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商品房是否为婚前财产需考量购买时间和出资情况。一方在结婚登记前以个人财产全额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为婚前财产。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视为赠与,房屋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婚前全额购房,注意保留付款凭证,保障个人财产权益。
2.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可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
3.婚后加名要谨慎考虑,明确赠与后果。
2025-11-10 16:3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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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在结婚登记前用个人财产全额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此商品房明确属于婚前财产,其所有权完全归购买方。
(2)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将房屋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需对另一方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3)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这种行为视为赠与,房屋性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在处理涉及婚前购房的法律事务时,要注意保留好购房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不同的购房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0 16:03: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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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商品房是否为婚前财产,先明确购买时间和出资情况。结婚登记前以个人财产全额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就是婚前财产。
(二)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三)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房子就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5-11-10 15:41: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