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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连带责任保证人享有两类重要抗辩权。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涵盖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等。即便主债务人放弃这些权利,保证人依然能够行使,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2)保证人专属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和时效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前,保证人可拒绝担责,但连带责任保证通常不适用。时效抗辩权指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时,保证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在行使抗辩权时,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书面或口头提出抗辩理由,明确拒绝承担或部分承担责任。若债权人不认可,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提醒:
行使抗辩权需有合理依据,不同案情适用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10 05:3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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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可行使的抗辩权类型。了解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等,即便主债务人放弃,自己仍能行使;掌握保证人专属抗辩权,如时效抗辩权,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可拒绝担责。
(二)选择合适的抗辩方式。在债权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时,可书面或口头提出抗辩理由,表明拒绝承担或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三)解决争议。若债权人不认可抗辩,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025-11-10 05:1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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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使用两类抗辩权。
一是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像同时履行、先履行、不安抗辩等,即便主债务人放弃,保证人也能行使。
二是专属抗辩权,包含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强制执行主债务人财产时,保证人可拒担责,但连带责任保证通常无此权利;以及时效抗辩权,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保证人可拒担责。
行使时,在债权人要求担责时,书面或口头提出理由,表明拒担或部分担责。若债权人不认可,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2025-11-10 04:34: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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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连带责任保证人可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和专属抗辩权,行使时在债权人要求担责时以书面或口头提出抗辩理由,不被认可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连带责任保证人享有两类重要抗辩权。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像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等,即便主债务人放弃,保证人仍能行使。专属抗辩权方面,先诉抗辩权一般在一般保证中适用,连带责任保证通常无此权利;时效抗辩权则是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时,保证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可书面或口头提出抗辩理由,表明拒绝承担或部分承担责任。若债权人不认可,保证人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若你在连带责任保证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1-10 04:2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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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依法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及专属抗辩权。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包含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等,即便主债务人放弃,保证人依然能行使。专属抗辩权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通常无此权利)和时效抗辩权,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时,保证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对于行使抗辩权的方式,在债权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可书面或口头提出抗辩理由,表明拒绝承担或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3.若遇到债权人不认可保证人抗辩主张的情况,保证人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0 02:50: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