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婆有借给夫妻双方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款项,且有借条等证据,可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民间借贷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偿还借款。
(二)当夫妻使用公婆资金购置重大财产,公婆能证明资金为借款非赠与时,可收集资金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夫妻返还资金。
(三)若离婚后夫妻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公婆此前有抚养付出且符合法定条件,公婆可咨询律师,准备能证明抚养付出和赡养情况的证据,尝试主张一定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通常,公婆不是离婚诉讼的合适主体,不能直接起诉要费用。不过在特定情况可主张权利:
婚姻期间,公婆借钱给夫妻用于生活或经营,并有借条等证据,可按民间借贷起诉夫妻还钱。
夫妻用公婆资金购置重大财产,能证明是借款非赠与,公婆可起诉要求返还。
离婚后,一方不赡养公婆,但公婆曾抚养过,且符合法定条件,可主张补偿,此类情况少且条件严。
结论:
一般情况下公婆不是离婚诉讼适格主体,不能直接起诉要费用,但在特定情形如借款、资金购房及符合条件的赡养补偿等情况下可主张权利。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正常的离婚诉讼里,公婆通常并非适格主体。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婚姻期间公婆借款给夫妻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且有借条等证据,公婆能以民间借贷起诉夫妻偿还借款,这是基于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若夫妻使用公婆资金购置重大财产,能证明资金为借款而非赠与,公婆也可起诉要求返还。另外,离婚后若夫妻一方不履行对公婆赡养义务,公婆此前对其有抚养付出且符合法定条件,可主张一定补偿,只是此类情况较少且条件严格。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公婆一般不是离婚诉讼适格主体,通常不能直接起诉要求费用,但特定情形下可主张权利。
若婚姻期间公婆借款给夫妻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且有借条等证据,公婆能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夫妻双方偿还借款。比如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等,就能在主张权利时提供有力证明。
夫妻使用公婆资金购置重大财产,若能证明资金为借款而非赠与,公婆可起诉要求返还。这就需要公婆留存好资金来源、用途等相关证据。
离婚后,若夫妻一方不履行对公婆赡养义务,且公婆此前对其有抚养付出,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主张一定补偿,不过这类情况较少且条件严格。公婆需收集自身抚养付出等相关证据,以争取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通常公婆并非离婚诉讼的适格主体,不能直接起诉索要费用。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当婚姻期间公婆借款给夫妻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并且有借条等相关证据时,公婆能够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夫妻双方偿还借款。
(2)若夫妻曾使用公婆资金购置房产等重大财产,只要能证明该资金属于借款而非赠与,公婆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3)在离婚后,若夫妻一方不履行对公婆的赡养义务,而公婆此前对夫妻一方有抚养付出,同时符合法定条件,公婆可主张一定补偿,只是这类情况比较少见,且条件较为严格。
提醒:公婆主张权利需有充分证据,不同情形的证据要求和法律条件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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