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如果伐木者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伐木的时间、地点、数量等具体情况,可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立功:如果伐木者有立功情节,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积极配合调查与退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回答问题,不隐瞒、不抗拒。同时,主动退赔因伐木行为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或者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体现出积极的悔改态度,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从轻考虑。
补种树木与生态修复:若伐木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主动采取补种树木等措施,尽力恢复生态环境。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积极进行生态修复的犯罪分子,在量刑时会作为酌情从轻的情节予以考虑。
认罪认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量刑时一般可减少基准刑的 10%-20%。
从犯认定:如果伐木者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自首情节:
主动投案:在犯罪后主动前往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交代自己滥伐林木的犯罪行为,包括伐木数量、地点、时间等关键信息。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