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委托人随后违约,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义务依据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这是因为居间人完成了促成合同的关键任务。
(2)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其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不过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弥补其在居间过程中的成本。
(3)若居间人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从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况,那么其不仅不得要求支付报酬,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提醒:
在签订居间合同后,要留意居间人是否如实报告相关事项。不同违约情形对应不同处理方式,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委托人违约,也应按约定支付中介费,因为居间人完成了促成交易的任务,委托人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二)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可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若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得要求支付报酬,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违约,需按约定支付报酬,这是法律规定的委托人义务。
2.若未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不能要求报酬,但可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活动费用。
3.若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仅不能要求报酬,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违约后是否支付中介费,要依据合同成立情况和居间人有无过错而定。
结论:
仅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是否需支付中介费,要依据居间人是否促成合同成立、有无过错等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委托人违约,也应按约定支付报酬,因为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的义务。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则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同时,居间人有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事项的义务,若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遇到居间合同违约及中介费支付的复杂问题时,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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