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可在两种情形下撤销。第一种是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
(2)第二种是协议显失公平,当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协议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同样能请求法院撤销。
(3)撤销需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撤销条件。若符合法定可撤销情形,法院会判决撤销协议书。但如果超过法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撤销权消灭,法院将不再支持撤销诉求。
提醒:
要及时关注撤销权行使期限,若有撤销需求应尽早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遇到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可撤销的情形,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存在欺诈胁迫时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或显失公平情形下对方利用自身危困状态的证据。
(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协议书。
(三)积极参与法院审理过程,配合法院调查,如实陈述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可在两种情形撤销:
一是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诈、胁迫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
二是协议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致使协议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也能请求法院撤销。
撤销需起诉,由法院判定是否符合条件。超过撤销权行使期限,撤销权消灭,法院不再支持诉求。
结论: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在订立时有欺诈、胁迫情形或显失公平的可撤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起诉,超期撤销权消灭。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若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诈、胁迫方有撤销权;若协议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同样可请求撤销。撤销需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定是否符合条件,符合就会判决撤销。不过,撤销权有行使期限,一旦超过规定的一年期限,撤销权就会消灭,法院不再支持撤销诉求。所以,当发现自己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存在可撤销情形时,一定要及时采取法律行动。如果对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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