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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能否继续履行

郭* 西藏-阿里 合同终止咨询 2025.10.31 15:56:30 389人阅读

合同终止能否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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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合同终止代表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效力结束,通常不能继续履行。
(2)特殊情况一:当合同因一方违约而终止,非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且合同满足继续履行条件,像债务标的适合强制履行、履行费用合理等,非违约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3)特殊情况二:合同终止后,双方达成新的合意,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内容,这种情况下也能继续履行,但要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止后续产生纠纷。

提醒:合同继续履行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31 20:3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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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非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且合同具备继续履行条件,如债务标的适合强制履行、履行费用合理,可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二)合同终止后双方达成新的合意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内容,需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10-31 19:1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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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合同终止后就不能再继续履行了,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消灭,合同效力也结束。

2.特殊情况,要是合同因一方违约而终止,非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且合同能继续履行,像债务适合强制履行、费用合理等,非违约方就能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3.若合同终止后双方达成新共识,想继续履行原合同,也可行,但要签补充协议明确权责,防止纠纷。

2025-10-31 18:3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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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终止后一般不能继续履行,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
法律解析:
合同终止代表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效力结束,正常情况下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然而存在特殊情况,若合同因一方违约而终止,非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且合同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像债务标的适合强制履行、履行费用合理等,非违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外,若合同终止后双方达成新的合意,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内容,也能够继续履行,不过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此避免后续纠纷。如果在合同终止及履行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31 17:5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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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况下,合同终止后不能继续履行,因为此时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效力结束。
2.但存在特殊情形可继续履行。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非违约方要求继续履行且合同具备继续履行条件,像债务标的适合强制履行、履行费用合理等,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若合同终止后双方达成新的合意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内容,也能继续履行。
3.为避免后续纠纷,若双方达成继续履行的新合意,需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025-10-31 16:55:47 回复

您好,你问的合同终止后继续履行的的问题,律师告诉你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情形下,守约方只能在继续履行合同和解除合同之间选择其一。因为继续履行合同和解除合同是根本矛盾的,合同被解除了就对合同当事人不发生效力了,不存在继续履行的问题。《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中的“赔偿损失”是以解除合同为前提的。“采取补救措施”是以继续履行为前提的,比如支付逾期违约金等。从该法条中的“或者”可以看出,在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守约方只能在继续履行合同和解除合同之间二选一。《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出租人要求支付全部租金(含已到期未付租金和未到期未付租金)的,应当理解为出租人想要承租人继续履行合同。因为承租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支付了全部的租金,就是履行了全部的合同义务,出租人一般也就没有权利解除合同了。另外,出租人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既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又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选择。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人民法院判决后承租人未予履行,出租人再行起诉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该条的第一款规定了如果出租人既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又选择解除合同的,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只能二选一。第二款规定了在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但是承租人未按照判决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再起诉解除合同,这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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