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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这是为保障孩子能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促进其健康成长。
(2)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首先由当事人自行协议,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以公正合理地确定相关事宜。
(3)是否减少探望次数需依据实际情况判断。只有在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如存在暴力倾向、传染性疾病等,法院才会依法中止探望,且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
提醒:
直接抚养方不能随意剥夺对方探望权,若认为对方探望不利于孩子,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31 20:2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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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可就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三)直接抚养方应积极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不得故意设置障碍。
(四)若认为对方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需提供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10-31 19:0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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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法定权利,另一方要协助,不能随意剥夺或不合理限制。
2.探望方式和时间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是否减少探望需看实际情况。
3.若探望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如探望方有暴力倾向或传染病等,法院可中止探望,事由消失后恢复。
4.直接抚养方要保障对方探望权,这利于孩子感受双方关爱,健康成长。
2025-10-31 18:5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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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法定探望权,不应随意被剥夺或不合理限制,是否少看孩子需依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可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不能仅仅因为离婚,就要求一方少看孩子。不过,若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比如存在暴力倾向、患有传染性疾病等情况,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直接抚养方保障对方的探望权,有助于孩子健康成长,让孩子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如果在探望权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31 18:1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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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拥有法定探望权,另一方需协助,此权利不应被随意剥夺或不合理限制。这是保障孩子能同时感受到父母双方关爱的重要方式,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2.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是否减少探望次数要依据实际情况判断。
3.当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像存在暴力倾向、患有传染性疾病等情况,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4.直接抚养方应保障对方的探望权,不能仅因离婚就要求对方少看孩子。要以孩子利益为重,积极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为孩子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2025-10-31 17:58: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