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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买房再“重婚”,当双方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时,由于离婚后到再次登记结婚期间双方无婚姻关系,此时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符合法律对一方婚前财产的界定。
(2)若未办理结婚登记,“重婚”在法律上不被认可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房屋自然归购房方个人所有。
提醒:
离婚后购房涉及财产归属认定,情况多样。若对财产界定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31 09:1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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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离婚后买房再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能证明购房时间在结婚登记之前的材料,以此确定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
(二)若离婚后买房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要注意保存购房过程中的各类证据,如资金流水等,确保能证明房屋归自己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这表明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5-10-31 08:59: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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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买房再“重婚”,情况需区别看待。若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离婚后买的房属婚前个人财产,因其是在无婚姻关系时购买,按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
2.若未办结婚登记,“重婚”不受法律认可,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归购房方个人。
2025-10-31 08:5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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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买房再“重婚”,房屋属于购房方个人财产,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情况不同但结论一致。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看,若双方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离婚后所购房屋是在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期间购买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以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若未办理结婚登记,“重婚”不被法律承认婚姻关系,双方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自然也属于购房方个人财产。总之,无论哪种情况,房屋都归购房方个人所有。如果大家在类似财产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0-31 07:3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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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买房再“重婚”的情况需区分认定财产性质。若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离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由于该房屋是在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期间购买,按照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2.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所谓“重婚”不被法律认可,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房屋归购房方个人所有。
3.解决措施与建议:在涉及此类情况时,双方应明确婚姻登记状况,避免因误解产生财产纠纷。若对财产归属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财产归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31 06:59: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