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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过期了企业事务是否还有效

黄** 重庆-綦江区 合伙联营咨询 2025.10.30 11:31:38 367人阅读

合伙协议过期了企业事务是否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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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合伙协议过期,而合伙人依旧依照原协议约定继续开展企业事务,且其他合伙人未提出反对意见时,一般会认定为各方按照原合伙协议的条件持续履行,此时企业事务是有效的,原协议内容仍对各方具有约束力。不过这种情形属于不定期合伙。
(2)在不定期合伙中,合伙人能够随时解除合伙合同,但必须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3)要是合伙协议过期后,合伙人不再继续履行,并且明确表示不再遵循原协议执行,那么企业事务就要依据新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处理,原合伙协议将不再对企业事务产生效力。

提醒:合伙协议过期后的处理情况较复杂,不同情形对应不同法律后果。建议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30 17:3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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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合伙协议过期,合伙人按原协议继续执行事务且其他合伙人无异议,企业事务有效,原协议仍有约束力,不过构成不定期合伙,此时合伙人要解除合伙合同,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为避免纠纷,建议及时续签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二)若合伙协议过期后,合伙人不继续履行且明确表示不按原协议执行,企业事务按照新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原协议失效,此时应尽快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并签订新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2025-10-30 15:4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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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协议过期后,若合伙人按原协议继续执行事务,其他合伙人无异议,企业事务有效,原协议仍具约束力。此时构成不定期合伙,合伙人可随时解约,但要提前合理期限通知他人。
2.若合伙协议过期,合伙人不再履行且明确不按原协议执行,企业事务按新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原协议不再生效。

2025-10-30 14:1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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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伙协议过期后企业事务效力分情况而定,继续履行且无异议则有效,构成不定期合伙;未继续履行且明确不按原协议执行则需按新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原协议失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合伙协议过期,合伙人依旧按原协议执行企业事务,且其他合伙人未提出反对,这就视为按原协议条件继续履行,企业事务有效,原协议内容仍约束各方。但此时构成不定期合伙,合伙人能随时解除合同,不过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若合伙协议过期后,合伙人未继续履行且明确不按原协议执行,企业事务就要根据新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原合伙协议不再对企业事务产生效力。如果在合伙协议过期后遇到企业事务效力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30 13:2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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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协议过期后企业事务效力分情况而定。若合伙人在协议过期后仍按原协议执行企业事务,且其他合伙人无异议,企业事务有效,原协议内容依旧约束各方,此情况构成不定期合伙。在此种不定期合伙中,合伙人能随时解除合伙合同,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2.若合伙协议过期后,合伙人不再履行且明确表示不按原协议执行,企业事务需依据新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原合伙协议对企业事务不再产生效力。

建议:为避免纠纷,合伙协议临近过期时合伙人应及时协商续约或重新制定协议;若选择不定期合伙,要遵循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的规定。

2025-10-30 13:07:36 回复

对于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模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协议。第二条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第三条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________年。第四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企业住所:_________第五条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第二章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第六条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第七条经营范围:_________第三章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第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一)以_________(此处填出资方式,如常货币或实物)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二)以_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第九条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第四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第十二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第十三条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第五章入伙与退伙第十五条入伙(一)新合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六条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三)发生合伙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定的义务。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而发生登记事项需变更或重新登记的,应于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第六章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决定后十九日内由全体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第二十二条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合伙人争议解决方式第二十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别伙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第二十五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向人民。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在企业注册后生效。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工商局一份。合伙人(签字):_________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您好,针对您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电子版问题解答如下,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协议。第二条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第三条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________年。第四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企业住所:_________第五条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第二章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第六条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第七条经营范围:_________第三章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第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一)以_________(此处填出资方式,如常货币或实物)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二)以_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第九条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第四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第十二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第十三条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第五章入伙与退伙第十五条入伙(一)新合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六条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三)发生合伙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定的义务。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而发生登记事项需变更或重新登记的,应于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第六章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决定后十九日内由全体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第二十二条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合伙人争议解决方式第二十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别伙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第二十五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向人民。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在企业注册后生效。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工商局一份。合伙人(签字):_________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您好,针对您的合伙企业合伙人新入伙协议范本问题解答如下,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法达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五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合伙的字号、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字号:第七条:经营场所:第八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聘请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薪金。其权限如下: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仅限于协议的约定。第八条:合伙期限为年。(如果不需要,可删除)第三章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信息。第九条:原合伙人共两人(以下共同简称为甲方),分别是:1、,(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所,联系方式:。2、,(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所,联系方式:。第十条:新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所,联系方式:。第四章新合伙人(乙方)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第十一条: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第十二条: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应对应缴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三条:乙方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本合伙的合伙人。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资证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第十五章利润分配、债务承担方式。第十五条:利润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条: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章合伙事务的执行。第十七条: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原合伙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第十八条:乙方承认原合伙所有协议,与甲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并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第十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业务,任职合伙的经理职务,薪金。其权限是:1、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2、出售合伙企业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其他合伙事务由甲方负责执行。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在期内向甲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其经营合伙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共有,所产生的费用及亏损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可以针对各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如发生争议,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表决。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第七章禁止行为。第二十四条:在聘请作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期间,应依照本协议,在全体合伙人决议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工作职能,禁止下列行为:1、禁止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第八章争议解决方式。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2、依法向人民提讼。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二十六条:乙方在任职合伙经理职务期间,如违返本协议的约定,给各合伙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照合伙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第十章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正、变更或补充本协议。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第三十条: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新合伙人:原合伙人: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原合伙人:新合伙人出资证明本合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组建,根据《合伙协议》及《入伙协议》发放此证。兹证明是合伙经营(字号)缴清全部出资款的所有人,其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占全体合伙人总出资额的。本出资证明经方为有效。(此证明需全体原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章、财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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