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夫病重,女儿抚养权未必变更。夫妻是子女法定监护人,若丈夫仍有监护能力,可继续和妻子共同抚养女儿。
2.若丈夫病重失去监护能力,妻子成为唯一法定监护人,无需变更抚养权。
3.若妻子不宜抚养女儿,像没经济能力、有不良嗜好等,祖父母等有监护资格的人可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按最利于孩子原则判决。
结论:
丈夫病重,女儿抚养权不一定变更,若丈夫仍有监护能力,夫妻继续共同履行抚养监护职责;若丈夫丧失监护能力,妻子成为唯一法定监护人;若妻子不宜抚养,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丈夫病重时,若还有监护能力,夫妻共同抚养监护女儿,抚养权不发生变更。若丈夫丧失监护能力,妻子作为法定监护人,自然承担起抚养女儿的责任,无需变更抚养权。不过,当妻子存在不宜抚养女儿的情况,像无经济能力、有严重不良嗜好等,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可向法院起诉来变更抚养权,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抚养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1.丈夫病重时女儿抚养权不一定变更。若丈夫虽病重但仍有监护能力,夫妻可继续共同履行对女儿的抚养监护职责。
2.若丈夫病重丧失监护能力,妻子会成为女儿唯一法定监护人承担抚养责任,此时不存在抚养权变更问题。
3.若妻子存在不宜抚养女儿的情形,如无经济能力、有严重不良嗜好等,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像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解决措施与建议:夫妻双方应提前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订立相关协议明确抚养安排。有监护资格的人在认为有必要变更抚养权时,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为子女法定监护人。丈夫病重但仍有监护能力时,夫妻可继续共同履行对女儿的抚养监护职责,抚养权通常不会变更。
(2)当丈夫病重丧失监护能力,妻子会成为女儿唯一法定监护人,承担抚养责任,此时不存在抚养权变更问题。
(3)若妻子存在不宜抚养女儿的情形,像无经济能力、有严重不良嗜好等,有监护资格的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依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提醒:在涉及抚养权变更问题时,要充分考虑孩子的权益。不同家庭情况差异大,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丈夫病重但仍有监护能力,夫妻可继续共同履行对女儿的抚养监护职责,无需变更抚养权。
(二)若丈夫病重丧失监护能力,妻子成为唯一法定监护人承担抚养责任,通常也不存在抚养权变更问题。
(三)若妻子存在不宜抚养女儿的情形,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