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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拘后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发放释放证明。若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可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人身自由的保障和司法程序的严谨性。
2.若公安机关对不批捕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检察院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还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这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救济途径以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3.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若后续侦查获取新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且符合逮捕条件,仍可再次提请逮捕,保证了法律的公正和对犯罪的有效打击。
建议:公安机关应严格遵守释放和复议等时间规定;在继续侦查中积极收集证据,提高侦查效率和质量;检察院应认真对待复议和复核申请,确保司法决定的准确性。
2025-10-27 11:5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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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时,公安机关需立刻释放被拘留人并发放释放证明,这是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的体现。
(2)若公安机关认为有继续侦查的必要,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可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侦查工作的延续性。
(3)公安机关对不批捕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检察院要求复议,若复议意见不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这为公安机关提供了申诉渠道。
(4)即使犯罪嫌疑人被释放,若后续侦查获取新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且符合逮捕条件,侦查机关仍可再次提请逮捕。
提醒:犯罪嫌疑人被释放后也不能掉以轻心,应积极配合后续侦查。公安机关在处理不批捕决定时要严格遵守复议、复核的时间规定。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7 11:1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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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检察院不批捕时,公安机关要马上释放被拘留人,并且发放释放证明。
(二)若公安机关觉得需继续侦查,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能依法对其采取相应措施。
(三)公安机关对不批捕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不批捕决定书5日内,向同级检察院要求复议;若意见未被接受,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5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四)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若侦查机关后续获新证据证明其有犯罪事实且符合逮捕条件,可再次提请检察院批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5-10-27 10:5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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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要马上释放被拘留人,并发释放证明。若需继续侦查,且嫌疑人符合条件,可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公安机关若对不批捕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书5日内,向同级检察院要求复议;复议意见不被接受,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5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3.被释放的嫌疑人,后续侦查获新证据证明其犯罪且符合逮捕条件,侦查机关仍可再提请批捕。
2025-10-27 09:1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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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刑拘后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发证明,可依条件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公安机关有异议可复议、复核;后续有新证据仍可再提捕。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人,这是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的体现。若公安机关认为需继续侦查,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以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若公安机关对不批捕决定存在异议,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先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检察院复议,若不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复核。并且,即便犯罪嫌疑人已被释放,若侦查机关后续获取新证据证明其符合逮捕条件,依旧可以再次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大家在刑事诉讼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0-27 08:06: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