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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自愿中止探望权,因为探望权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权利人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处分自身权利。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因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地、身体状况不佳等自身原因,主动提出自愿中止,且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这种自愿中止是被允许的。
2.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中止探望权的协议,但协议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3.若中止方情况改变,有继续探望子女的意愿和条件,可先与对方协商恢复探望。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以恢复探望权。
2025-10-26 06:30: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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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权利人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处分。所以,当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因自身原因,像工作变动需长期在外地、身体状况不好等主动提出自愿中止探望权,且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时,是被允许的。
(2)双方能通过协商方式达成中止探望权的协议,但此协议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3)若中止方情况改变,有继续探望子女的意愿和条件,可先与对方协商恢复探望;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
提醒:
在协商中止或恢复探望权时,要确保协议合法合规且符合子女利益。不同情况对应的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6 06:1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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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因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地、身体状况不佳等自身原因,想中止探望权,可主动与直接抚养方协商,在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达成中止探望权的协议。
(二)当中止方情况改变,有继续探望子女的意愿和条件时,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恢复探望。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5-10-26 04:5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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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望权可自愿中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在法律允许内处分自己的探望权。
2.若因工作变动去外地、身体不好等原因,主动提出中止且不损害子女权益,双方协商一致可签中止协议,但不能违法和违背公序良俗。
3.中止方情况改变想恢复探望,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2025-10-26 04:3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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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可以自愿中止探望权,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不损害子女权益且不违法违规即可,之后也可协商恢复或起诉恢复。
法律解析:
探望权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权利人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处分。当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因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地、身体状况不佳等自身原因,主动提出自愿中止探望权,在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时是被允许的。双方可协商达成中止探望权的协议,但此协议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倘若中止方情况改变,有继续探望子女的意愿和条件,可先与对方协商恢复,协商不成还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您在探望权的中止或恢复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5-10-26 04:07: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