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不一定要当场确认。合同订立方式多样,当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虽是常见的书面合同成立方式,但并非唯一途径。
法律认可多种合同订立方式。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可在成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并且,若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同样成立,不依赖当场确认。只要双方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符合法定形式和生效要件,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明确合同订立可选择多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2.采用非当场确认方式时,保留好信件、数据电文、履行义务的相关凭证等。
3.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条款,确保达成一致且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1)合同订立方式多样,书面形式订立时当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确认合同成立是常见做法。
(2)法律认可信件、数据电文等订立形式,当事人可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时合同成立。
(3)即便未当场确认,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同样成立。
(4)关键在于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生效要件,合同便有法律效力。
提醒:签订合同虽不必须当场确认,但要注意保留好相关沟通记录和履行凭证,不同合同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分析。
(一)若采用书面形式当场签订合同,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后再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二)以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时,若要求签订确认书,应及时签订,明确合同成立时间。
(三)在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况下,要保留好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以证明合同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签订合同不一定要当场确认。书面合同常见的成立方式是双方当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2.法律也承认其他订立方式。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合同,可在成立前签确认书,签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也成立。只要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符合法定形式和生效要件,合同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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