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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王* 重庆-大足区 取保候审咨询 2025.10.24 14:20:49 350人阅读

哪些情况可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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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情形下可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且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这些条件之一即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司法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的需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建议相关人员在符合条件时积极行使申请权利,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作出决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对于不同意的情况要清晰说明理由,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2025-10-24 18:3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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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了几种可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情形。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相关条件就可申请。这种情况通常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能申请。这需要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具体情况。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同样可以申请。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关怀。
(4)当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出申请,司法机关需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提醒: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需符合法定情形,且要按流程进行。不同案情对应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24 17:28: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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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符合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申请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刑罚较轻的,像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满但案件未办结需取保。
(二)申请主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
(三)司法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的办理取保手续,不同意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5-10-24 16:5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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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以下情况,强制措施可变更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判管制、拘役或独立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婴儿,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满但案件未办结。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申请变更。司法机关收到申请后,3日内作决定,同意的办理手续,不同意的告知并说明理由。

2025-10-24 16:23: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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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符合可能判处管制等附加刑、判处徒刑无社会危险性、特定身体状况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满案件未结等情况,犯罪嫌疑人等可申请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司法机关应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存在上述四种情形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保障了程序的及时性和效率性。若同意则依法办理手续,不同意需说明理由,这保证了申请人的知情权。如果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不清楚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对申请流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4 14:27:1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关于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可以分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两种。(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1、第一审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3、案件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4、第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欧阳律师建议:国内刑事羁押高,取保候审十分难得,但是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都不应该放弃争取任何权利。此外使用保证金与保证人选择方面律师建议尽量使用保证金形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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