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大兴区法律咨询 > 大兴区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买卖合同的还款顺序是什么

买卖合同的还款顺序是什么

李** 北京-大兴区 合同纠纷咨询 2025.10.24 08:16:20 482人阅读

买卖合同的还款顺序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大兴区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大兴区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买卖合同还款顺序先看当事人约定,没约定就按法定来。

2.先抵充实现债权的费用,像催款的差旅费、律师费等,这是保障债权的必要开支。

3.接着抵充利息,利息是资金使用产生的收益。

4.最后抵充主债务,也就是合同里的本金。债务人钱不够还时,就按这顺序来。

2025-10-24 14:24:0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买卖合同还款顺序先按约定,无约定时依次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债务人给付不足时也按此顺序。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买卖合同还款顺序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则按法定顺序。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是保障债权实现必要支出,如催款差旅费、律师费等,所以应优先抵充;利息作为资金使用的法定孳息,排在其次;主债务即合同本金最后抵充。当债务人还款金额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严格按此顺序。像卖货还款案例,若还款金额不足,就先付催款费用,再付利息,最后还本金。若对买卖合同还款顺序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4 13:42:33 回复
咨询我

买卖合同还款顺序若无约定按法定顺序,先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再抵充利息,最后抵充主债务。实现债权的费用是保障债权必要成本,利息是资金使用法定孳息,在债务人给付不足时按此顺序抵充。

为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给出以下建议:
1.交易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明确约定还款顺序及相关费用承担,避免后续纠纷。
2.债权人催款产生费用应保留好凭证,如差旅费发票、律师费合同等,以便在抵充时提供依据。
3.债务人还款时,按法定顺序依次还款,避免因还款顺序问题引发债权债务争议。

2025-10-24 13:09:3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买卖合同还款顺序通常优先遵循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这体现了合同自治原则,尊重双方的意思表示。
(2)当没有约定时,法定的还款顺序具有重要意义。先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因为这些费用是为了保障债权人能够顺利收回债权而支出的必要成本,如合理的差旅费、律师费等。
(3)接着抵充利息,利息作为资金使用产生的法定孳息,是债务人使用资金应支付的代价。
(4)最后抵充主债务,也就是合同约定的本金数额。在债务人给付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时,严格按照此顺序抵充,确保了债务清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提醒: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还款顺序,避免后续产生纠纷。若遇到复杂的债务清偿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24 11:24:16 回复
咨询我

(一)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还款顺序,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若未约定还款顺序,在还款时要清楚先抵充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像催款的合理差旅费、律师费等;接着抵充利息;最后抵充主债务本金。
(三)当债务人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进行抵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2025-10-24 10:09:3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二、哪些财产不得作为反担保的抵押物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作为反担保的抵押:1.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3.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4.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三、1、处理抵押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所谓拍卖,是指在公开的拍卖市场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的买卖活动。所谓变卖,是指由第三方有权利的部门(如),将抵押物卖给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买者的活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2、债权人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法院拍卖税款优先偿还顺序有规定吗

    专业解答公司破产时,清偿顺序明确:先清偿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员工工资、社保、税收,最后清偿一般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监事及高级主管的工资按企业员工平均薪资计算。

    2024.06.05 1943阅读
  • 抵押物拍卖款偿还顺序

    专业解答抵押物拍卖款项的偿还顺序:首先,已完备登记的抵押权按登记时间先后排序;其次,已登记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抵押权;最后,未登记抵押权按债务比例分配。对于可转为担保物权的权利,也适用此规则。当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最优先,其次是已登记抵押权,最后是未登记抵押权,但未登记抵押权仍优先于质权。

    2024.05.08 1954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