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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证有孩子男方欠钱咋办

马* 重庆-酉阳县 子女抚养咨询 2025.10.24 04:58:44 312人阅读

结婚证有孩子男方欠钱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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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领结婚证有孩子,双方是同居关系。男方以个人名义欠债,没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是其个人债务,女方不用还,债权人只能找男方。

2.债务用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或经营,可能算共同债务,债权人能要求双方一起还。女方还后,可按约定或贡献找男方追超出部分。

3.孩子抚养费和男方债务是不同法律关系,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给抚养费,不能和债务抵销。

2025-10-24 10:3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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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没结婚证育有孩子的同居关系中,男方个人名义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女方无偿还义务;若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可能为共同债务,女方偿还后可追偿;孩子抚养费与男方债务是不同法律关系,不能抵销。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对于男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判断其是否为共同债务的关键在于是否用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若未用于共同用途,那就是男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男方追讨。若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女方偿还超出自身应承担部分后,可基于双方内部约定或贡献大小向男方追偿。而孩子抚养费用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产生的,与男方债务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抵销。若在这类债务和抚养费用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4 10:0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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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证育有孩子的双方为同居关系。男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偿还义务,债权人只能向男方主张债权。若债务用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女方偿还后可按内部约定或贡献大小向男方追偿超出部分。孩子抚养费用与男方债务是不同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抵销。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债权人在主张债权时,应先确定债务性质,若为个人债务,直接向男方追讨;若为共同债务,可要求双方偿还。
2.女方遇到被要求偿还男方个人债务情况,可通过提供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等证据,拒绝偿还。
3.对于孩子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按规定支付,不能以债务为由拒绝。

2025-10-24 09:2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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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没结婚证育有孩子的双方为同居关系。若男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该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女方无需偿还,债权人只能向男方主张债权。

(2)若债务用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女方偿还超出自身应承担部分后,可依据双方内部约定或贡献大小向男方追偿。

(3)孩子抚养费用问题与男方债务是不同法律关系,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不能与男方债务相互抵销。

提醒:
同居期间涉及债务问题需保留好相关证据,以证明债务性质。遇到复杂债务和抚养费用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0-24 07:3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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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男方债务为个人名义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女方应留存债务未用于共同事务的证据,如消费记录、资金流向等,以证明自己无偿还义务,面对债权人主张时可出示证据拒绝。
(二)若债务用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女方在偿还债权人债务后,要保留好还款凭证,依据双方内部约定或自身贡献大小的证据,向男方追偿超出自身承担的部分。
(三)在孩子抚养费用问题上,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按规定支付抚养费,不能以男方债务为由拒绝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不同,但在债务认定原理上,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的债务可参照此原则认定为共同债务。

2025-10-24 05:4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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