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商家门口摔倒,商家是否担责取决于其有无过错。若商家存在未清理积水结冰、未移除障碍物等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导致顾客摔倒受伤,需承担侵权责任;若摔倒完全因顾客自身注意力不集中、身体突发状况等原因,商家无过错则无需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双方若对责任有争议,应优先尝试协商解决,和平处理纠纷。
2.若协商不成,受害人要及时收集现场照片、视频、就医记录等相关证据。
3.受害人可凭借收集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2025-10-24 05:39:0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商家门口摔倒责任判定关键在于商家有无过错。若商家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像门口存在积水、结冰未清理,或有障碍物未移除等情况,致使顾客摔倒受伤,商家需承担侵权责任。
(2)若摔倒完全是顾客自身因素造成,例如注意力不集中、自身身体突发状况等,商家无过错时无需承担责任。
(3)当双方对责任存在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受害人可收集现场照片、视频、就医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提醒:
商家应及时清理门前障碍物和积水等,避免承担不必要责任;顾客自身也要注意安全。双方对责任划分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5-10-24 04:08:53 回复
咨询我
(一)商家需对门口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及时处理积水、结冰,移除障碍物,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避免顾客因环境问题摔倒。
(二)顾客在行走时应保持注意力集中,注意自身安全。
(三)当双方对责任有争议时,优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四)若协商不成,受害人要及时收集现场照片、视频、就医记录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5-10-24 04:02:15 回复
咨询我
1.商家门口摔倒,商家是否担责要看有无过错。若商家没尽安全保障义务,像门口积水、结冰没清理,有障碍物没移除,致顾客摔倒受伤,商家要担侵权责任。
2.若顾客因自身注意力不集中、突发身体状况等摔倒,商家无过错则不用担责。
3.双方对责任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受害人收集现场照片、视频、就医记录等证据起诉,由法院划分责任。
2025-10-24 02:48:2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商家门口摔倒,商家有无过错决定是否担责。若商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顾客摔倒受伤,需承担侵权责任;若因顾客自身原因摔倒,商家无过错则无需担责。双方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受害人可收集证据起诉,由法院划分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商家门口存在积水、结冰未清理或有障碍物未移除等情况,就属于未尽到该义务,当顾客因此摔倒受伤,商家便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责任。反之,若摔倒完全是顾客自身注意力不集中、身体突发状况等原因造成,商家不存在过错,自然无需担责。当双方对责任认定有分歧时,先协商是较为便捷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受害人收集现场照片、视频、就医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划分。若在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0-24 01:55: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