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中关于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具体规定,明确其包含范围、使用条件和调整方式等内容。
(二)对于暂列金额,施工方应及时关注施工中可能触发其使用的情况,如工程变更、索赔等,按合同约定的程序申请使用该款项。
(三)对于暂估价,发承包双方要在后续确定价格的过程中遵循合同约定的方法和程序,确保价格确定的公平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价款或者报酬等条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组成及相关事项,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作为签约合同价的组成部分,其具体约定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整体要求。
1.签约合同价一般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额是发包方提前在合同价款里预留的钱,用于合同签定时还不确定或预料不到的材料、设备采购等费用,像工程变更、价款调整、索赔等。
2.暂估价是招标方在清单里给出的,用于支付肯定会发生但价格暂不确定的材料、设备单价及专业工程费用。
3.签合同时,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通常都在签约合同价内,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结论:
签约合同价通常包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规范,暂列金额是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里暂定且包含于合同价款的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采购费用、工程变更、价款调整、索赔及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则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价格不确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及专业工程金额。所以,一般情况下,签约合同价会涵盖这两部分。不过合同具有契约性,最终是否包含以及如何约定应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如果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对暂列金额、暂估价以及签约合同价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签约合同价包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暂列金额是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的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采购、工程变更、价款调整、索赔及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招标人在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及专业工程金额。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具体内容和范围,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2.对于暂列金额的使用,发包人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支付,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3.对于暂估价项目,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格确定方式,如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最终价格。
4.双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有变更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法律分析:
(1)签约合同价包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具有重要意义。暂列金额可应对合同签订时不确定或不可预见的费用支出,如工程变更、价款调整、索赔等情况,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突发状况提供资金保障。
(2)暂估价针对必然发生但暂时价格不明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及专业工程金额,能在合同签订阶段对这些费用有初步的安排,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3)合同约定是确定签约合同价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关键。不同的合同可能对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具体范围、使用方式、调整机制等有不同规定,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提醒:
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审查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相关条款。因不同合同约定差异大,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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