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逮捕,应在拘留后3至7日(特殊情况延长1至4日,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30日)提请检察院审查。检察院7日内作决定。
2.审查时,检察院阅材料、讯问嫌疑人、听律师意见。嫌疑人要求陈述或律师提要求,应安排。
3.符合条件,检察院批捕;不符则不批。公安有异议可复议,不被接受可复核。
2025-10-20 18:18:0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审查逮捕案件有明确流程,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不批捕决定有复议和复核权利。
法律解析:
在审查逮捕案件中,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人需逮捕,要在规定时间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拘留后一般是3至7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收到提请后,需在7日内作出决定。审查时,检察院会通过审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方式进行。当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陈述或辩护律师提出要求时,检察院要相应处理。若符合逮捕条件,检察院批准逮捕;不符合则不批准。若公安机关对不批捕决定有异议,可先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了解这些流程能让大家明白司法机关在审查逮捕案件时的规范操作。如果大家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0 16:46:24 回复
咨询我
1.审查逮捕案件流程严谨,保障了司法公正与嫌疑人权益。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逮捕,要在规定时间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决定。这一流程既给予了公安机关必要的侦查时间,也保证了检察院的审查效率。
2.检察院审查时通过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确保准确判断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若符合则批准逮捕,不符合则不批准。
3.对于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有复议和复核的权利,体现了司法程序的制衡与纠错机制。
4.建议公安机关提高侦查效率,在法定期限内准确收集证据。检察院应严格审查,确保逮捕决定的准确性。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2025-10-20 15:53:4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公安机关启动:当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有逮捕必要时,会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3至7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这是审查逮捕案件的起始环节,时间限制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及时性。
(2)检察院审查:检察院收到提请后,会在7日内作出决定。审查过程包括审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若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陈述,检察院必须讯问;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也应当听取意见,保障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3)决定与救济:检察院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若公安机关对不批捕决定有异议,可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救济途径。
提醒: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同时可通过辩护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20 15:21:57 回复
咨询我
(一)公安机关方面
需严格把握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一般拘留后3至7日提请,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并且确保提请材料准确完整。
(二)检察院方面
收到提请后在7日内作出决定,审查时全面审阅案卷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若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陈述,及时讯问;辩护律师提出要求,认真听取意见。
(三)对决定有异议处理
公安机关对不批捕决定有异议,先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再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2025-10-20 15:21: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