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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误工时间不能按上班天数计算,应以受害人实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的时间为准。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的期间,一般由医疗机构证明确定,致残的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受害人应及时收集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为确定误工时间提供有力证据。
-医疗机构应规范出具关于误工时间的证明,确保内容准确、客观。
-赔偿双方在确定误工时间时,要综合考虑受害人实际恢复状况和正常工作生活能力受影响程度,避免因误工时间认定产生纠纷。
2025-10-19 22:3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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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人身损害误工时间的确定不以上班天数为标准,而是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时间通常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在实践中,需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判断。
(3)判断时要考量受害人实际的恢复状况以及正常工作生活能力的受影响程度。即使期间有休息日,但只要因伤不能正常工作,都应计入误工时间。应以受害人实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的时间为准。
提醒:
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时,要重视医疗机构证明等材料的收集。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9 22:1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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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误工时间界定:知晓误工时间是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因伤致残的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而非单纯按上班天数算。
(二)依据医疗机构证明: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误工时间。
(三)综合材料判断: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综合考量受害人实际恢复状况和对正常工作生活能力的影响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误工时间确定就遵循上述规则。
2025-10-19 21:2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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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损害误工时间不是按上班天数算,而是从受伤到完全治愈期间。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一般算到定残日前一天,通常由医疗机构证明确定。
2.实际判断误工时间,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看受害人恢复状况和工作生活能力受影响程度。
3.就算期间有休息日,只要因伤不能正常工作,都算误工时间,应以实际无法工作时间为准。
2025-10-19 20:2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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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人身损害误工时间不以上班天数计算,而是以受害人实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的时间为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误工时间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的期间。通常由医疗机构证明确定,若致残则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实践中,需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综合考量受害人实际恢复状况及对正常工作生活能力的影响。即使期间有休息日,只要因伤不能正常工作,都应计入误工时间。所以,不能单纯按上班天数来确定误工时间。如果遇到人身损害误工时间认定的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9 20:10: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