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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装修补偿情况需分多种情形确定。经出租人同意装修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可拆除,但造成房屋毁损需恢复原状。
2.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合同无效时双方按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合同解除时,违约方承担残值损失,双方违约则按过错分担,不可归责于双方事由导致解除按公平原则分担,合同期满请求补偿一般不支持。
3.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出租人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不会补偿装修费用。
建议承租人装修前务必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明确装修及补偿等相关事宜。装修时保留好费用凭证,以便在可能的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19 14:0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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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情况,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租赁期间届满或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可拆除,但拆除致房屋毁损需恢复原状。
(2)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合同无效时,双方按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合同解除时,由导致解除的违约方承担残值损失;双方均违约,按各自过错分担;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解除,按公平原则分担。合同期满,承租人请求补偿一般不被支持。
(4)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且不会补偿装修费用。
提醒:
承租人装修前务必取得出租人同意,并就装修费用、合同不同情形下的处理等事宜签订书面协议。因案情多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9 14:0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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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出租人同意装修
1.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可由承租人拆除,但拆除致房屋毁损要恢复原状。
2.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合同无效,双方按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合同解除,违约方承担残值损失,双方违约按过错分担,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解除则按公平原则分担;合同期满,补偿请求通常不被支持。
(二)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出租人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不会补偿装修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025-10-19 13:38: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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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同意装修:
未形成附合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可拆除,但造成房屋毁损需恢复原状。
2.已形成附合的:
合同无效,按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合同解除,违约方担残值损失,双方违约按过错分,不可归责双方按公平原则分;合同期满,补偿请求一般不支持。
3.未经同意装修:
出租人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不补偿装修费。
2025-10-19 12:5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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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承租人装修房屋的补偿问题分情况而定,经同意装修的按合同不同情况处理,未经同意装修的,出租人不补偿且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
当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时,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租赁期间届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可拆除,但拆除致房屋毁损需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合同无效时双方按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合同解除时,违约方承担残值损失,双方违约按过错分担,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解除则按公平原则分担,合同期满一般不予补偿。而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不会补偿装修费用。这体现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财产保护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在房屋租赁装修补偿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9 12:13: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