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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费:按受诉法院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总额是六个月工资。
2.死亡赔偿金:不满六十岁按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算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或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算。未成年人算到十八岁;无劳动能力和其他收入的算二十年,六十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算五年。
4.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依实际情况定。
2025-10-17 16:4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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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计算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可能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赔偿项目有不同计算方式。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依据死者年龄,不满六十周岁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计算复杂,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7 15:4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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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计算复杂,涵盖多方面费用。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依死者年龄而定,不满六十周岁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或死亡赔偿金,依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还可能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依实际情况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家属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等。
2.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赔偿标准和流程。
3.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10-17 14:4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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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丧葬费有明确的计算方式,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来算,这是固定的算法。
(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年龄相关。不满六十周岁的按二十年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长一岁计算年限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体现了年龄因素对赔偿的影响。
(3)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算到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且此费用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4)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较为灵活。
提醒: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计算复杂,不同案情计算结果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7 14:4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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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算。
(二)计算死亡赔偿金时要根据死者年龄。不满六十周岁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三)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
(四)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5-10-17 13:59: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