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机关在审查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审查是否存在上述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如调查是否有实施新犯罪的迹象、是否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等。
(二)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曾故意犯罪、身份不明的情况,应依据证据及时作出逮捕决定。
(三)对于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密切关注其是否违反规定,一旦情节严重,可依法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审无法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应逮捕。如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安全秩序、毁灭伪造证据、打击报复他人、自杀逃跑等。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十年以上徒刑,或曾故意犯罪、身份不明且可能判徒刑以上的,应逮捕。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者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可逮捕。
结论:符合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或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出现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逮捕。另外,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曾经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的,也应当逮捕。而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司法程序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社会危险性,包括实施新犯罪、危害公共安全、毁灭证据、打击报复、自杀逃跑等情况,应予以逮捕。
2.还有两种情况也应逮捕。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二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者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
解决措施和建议:司法机关应严格审查证据,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对于可能存在社会危险性的情况,要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应加强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的监管,确保其遵守规定。
法律分析:
(1)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存在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毁灭伪造证据干扰作证、打击报复相关人员、企图自杀或逃跑等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曾经故意犯罪、身份不明的,也应当予以逮捕。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提醒: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了解相关规定,遵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要求,避免因违反规定导致被逮捕。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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