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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人能按自身意愿处分个人财产,有权指定遗产由谁继承。
2.遗嘱可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部分人继承,也能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3.指定特定人继承,就相当于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但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继承人的必要份额。
2025-10-16 17:1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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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遗嘱可以指定某些人不得参与继承,但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有权利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能指定遗嘱执行人,还可把个人财产指定让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能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当遗嘱人指定特定人继承遗产时,就相当于排除了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从而实现指定某些人不得参与继承。不过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如果遇到遗嘱继承方面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6 16:0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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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有权指定谁不得参与继承。遗嘱是对个人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自然人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可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部分人继承,也可赠与他人,这实际上就排除了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不过,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为保障遗嘱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建议如下:
1.立遗嘱时确保意思表示真实,避免受胁迫、欺诈。
2.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必要份额。
3.遗嘱内容和形式应符合法律规定,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2025-10-16 14:2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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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遗嘱是遗嘱人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重要法律工具,其核心体现了遗嘱人的自主意愿。遗嘱人有权依据自身想法,对遗产分配作出具体安排。
(2)自然人在立遗嘱时,可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财产,也能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种指定方式,在确定部分人继承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排除了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3)不过,法律也有人性化的规定,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以保障这类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提醒:
立遗嘱时要确保不忽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权益,不同遗嘱情况差异大,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16 13:2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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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人立遗嘱时,要明确表达自己对遗产分配的意愿,指定由哪些人继承遗产,这样自然就排除了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二)在立遗嘱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应预留适当的财产给这类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同时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025-10-16 12:55: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