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数额区间: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关注地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会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执行。
(三)特殊情形标准: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形,“数额较大”标准按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第二条规定,具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敲诈勒索财物价值2000-5000元以上、3万-10万元以上、30万-50万元以上,分别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地高院、检察院可结合当地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批准。
3.曾因敲诈勒索受刑事处罚等情况,“数额较大”标准按规定的50%确定。
结论: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认定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等级,标准分别为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但各地可依情况确定具体标准,有特定情形“数额较大”标准按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的认定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按照全国统一的数额区间来认定不同等级。不过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存在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生效。而且当存在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形时,“数额较大”标准会降低为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这体现了法律规定的灵活性和严谨性。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涉及敲诈勒索数额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数额认定有明确标准,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可结合自身经济和治安状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批。若有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形,“数额较大”标准按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当地具体数额标准进行定罪量刑,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加强对敲诈勒索犯罪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
3.对于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要加强监管和教育改造,降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