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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删帖是否构成犯罪

陈** 广西-贵港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5.10.14 14:35:06 387人阅读

有偿删帖是否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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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偿删帖或构成犯罪。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规定通过网络有偿删信息,或明知虚假信息还有偿发布,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2.若删帖涉及侵犯个人信息、损害名誉等,可能触犯其他罪。如为删帖获取并售卖个人信息达一定量,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罪;掩盖虚假事实损人名誉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2025-10-14 20:15: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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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有偿删帖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诽谤罪等犯罪。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若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明知是虚假信息仍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会依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且,当删帖行为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等情况时,还会触犯其他罪名。像为删帖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就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通过删帖掩盖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所以,有偿删帖并非简单的商业行为,背后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如果对有偿删帖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

2025-10-14 18:48: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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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偿删帖存在严重法律风险,不仅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还可能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诽谤罪等。若违反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有偿删帖或发布虚假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会按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若删帖过程中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等行为,也会触犯相应罪名。如为删帖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通过删帖掩盖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3.为避免此类犯罪行为发生,网络平台应加强监管,建立严格审核机制,对违规删帖行为及时处理。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参与有偿删帖活动,维护网络环境健康和他人合法权益。

2025-10-14 17:1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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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有偿删帖在特定情况下会构成犯罪。若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明知是虚假信息还提供发布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会按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若删帖行为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等,也会触犯相应罪名。像为删帖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通过删帖掩盖虚假事实,严重损害他人名誉则构成诽谤罪。

提醒:
有偿删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无论是提供服务者还是寻求服务者,都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触犯法律。遇到相关复杂案情,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14 16:15: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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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要参与有偿删帖活动,避免因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而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二)不通过有偿删帖的方式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防止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三)杜绝通过删帖掩盖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以免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2025-10-14 14:41:16 回复

解答如下,网名被封、帖子被删,广大网民已司空见惯。但是,中山市网民小梁遭遇到上述情况,却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网站告上法庭。经过审理,认定了网民对自己在网上发表的帖子,同样享有著作权,但是,网站没有为网民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义务,所以网站不构成侵权。网站删帖引发争议据小梁说,2005年,他以网名在中山市某网站发表了多篇公益性文字帖子和800多篇主题跟帖。然而,到了2006年7月,他就发现这些帖子被屏蔽,自己网名也被冻结。此外,网站还关闭了他的站内电子邮箱。据称,小梁又以该网名重新注册,并在网站公开发帖告知其他网民他就是原该网名网民,网名被封等情况。他还约见负责人,要求网站解封网名并归还屏蔽的帖子及邮件,但网站未予理会。小梁认为,网站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著作权,网站扣押电子邮件更严重侵犯了其个人隐私权,给他造成了精神困扰和名誉损失。要求公开道歉小梁称,网民在网络上发表的合法言论及文字,应视为个人文学创作的一种形式,应受到法律保护。他请求判令网站即时停止侵害其著作权的不法行为。同时,归还他在发表过的一切“文字帖子”和电子邮件内容,恢复其网名、帖子和邮件,判令网站在媒体公开向其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对于小梁的说法,网站作出的回应是:该网名的用户发帖违规,网站取消其用户会员资格合法有据。网站称有权删帖子网站称,网站开设免费为广大注册用户提供发表言论的平台,为规范注册用户的言论,网站制定了管理规则,并且将规则公布于上。但是该用户却利用的自由,肆意发帖攻击以及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网站唯有取消该的用户会员资格。小梁则举证证明,网站对网民发帖的处理使用双重标准,并举证网站任由一些不良信息留存多日。:未构成侵犯著作权认为,小梁在网站上发表了涉案作品,网站未侵害其发表权,也没有侵害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且,网站没有为会员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义务。小梁请求判令网站归还其在上发表过的一切文字帖子、电子邮件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不予支持。最后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小梁的所有诉讼请求。

对于帖子被删状告网站法院:未构成侵犯著作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网名被封、帖子被删,广大网民已司空见惯。但是,中山市网民小梁遭遇到上述情况,却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网站告上法庭。经过审理,认定了网民对自己在网上发表的帖子,同样享有著作权,但是,网站没有为网民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义务,所以网站不构成侵权。网站删帖引发争议据小梁说,2005年,他以网名在中山市某网站发表了多篇公益性文字帖子和800多篇主题跟帖。然而,到了2006年7月,他就发现这些帖子被屏蔽,自己网名也被冻结。此外,网站还关闭了他的站内电子邮箱。据称,小梁又以该网名重新注册,并在网站公开发帖告知其他网民他就是原该网名网民,网名被封等情况。他还约见负责人,要求网站解封网名并归还屏蔽的帖子及邮件,但网站未予理会。小梁认为,网站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著作权,网站扣押电子邮件更严重侵犯了其个人隐私权,给他造成了精神困扰和名誉损失。要求公开道歉小梁称,网民在网络上发表的合法言论及文字,应视为个人文学创作的一种形式,应受到法律保护。他请求判令网站即时停止侵害其著作权的不法行为。同时,归还他在发表过的一切“文字帖子”和电子邮件内容,恢复其网名、帖子和邮件,判令网站在媒体公开向其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对于小梁的说法,网站作出的回应是:该网名的用户发帖违规,网站取消其用户会员资格合法有据。网站称有权删帖子网站称,网站开设免费为广大注册用户提供发表言论的平台,为规范注册用户的言论,网站制定了管理规则,并且将规则公布于上。但是该用户却利用的自由,肆意发帖攻击以及侮辱、诽谤他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网站唯有取消该的用户会员资格。小梁则举证证明,网站对网民发帖的处理使用双重标准,并举证网站任由一些不良信息留存多日。:未构成侵犯著作权认为,小梁在网站上发表了涉案作品,网站未侵害其发表权,也没有侵害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且,网站没有为会员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义务。小梁请求判令网站归还其在上发表过的一切文字帖子、电子邮件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不予支持。最后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小梁的所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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