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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资者可以成为股东,股东资格取得并非完全取决于实际出资。法律规定,股东资格认定以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以及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当事人签署公司章程并被记载为股东,或被记载于股东名册,即便未出资,也能认定其股东资格。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东,也会对外公示其股东身份。
但未出资股东需承担相应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未出资股东还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公司在章程中明确出资时间和违约责任,加强对股东出资情况的监督。其他股东发现未出资情况,应及时督促其履行义务,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和自身权益。
2025-10-13 18:1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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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出资者能够成为股东,因为股东资格的取得并非单纯依赖实际出资。认定股东资格主要看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以及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2)若当事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且在其中被记载为股东,或者被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就算没有出资,也会被认定具备股东资格。
(3)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东,能对外公示其股东身份。
(4)但未出资股东要承担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还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提醒:未出资却成为股东存在法律风险,若被认定需承担出资义务和赔偿责任,可能面临经济损失。不同公司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5-10-13 17:0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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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确认未出资者的股东资格,可查看公司章程是否有其记载,若有记载即便未出资也可认定股东资格。
(二)查看股东名册,若未出资者被记载其中,同样能认定其股东资格。
(三)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东的未出资者,其股东身份具有对外公示效力。
(四)对于未出资股东,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五)未出资股东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5-10-13 15:5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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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出资者也能成为股东,股东资格获取不全依赖实际出资。
2.法律规定,认定股东资格看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和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签署章程被记载、登上股东名册,没出资也有股东资格;登记为股东,有对外公示效力。
3.未出资股东要担责,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全面出资,还得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5-10-13 13:5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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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出资者可以成为股东,但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股东资格的取得并非完全依赖实际出资。根据法律,股东资格认定主要看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以及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若当事人签署公司章程且被记载为股东,或被记载于股东名册,即便未出资也能认定具有股东资格。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股东,还能对外公示其股东身份。然而,未出资股东也有责任,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其还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在股东资格和出资责任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解答和建议。
2025-10-13 12:39: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