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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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目前针对三金和日常购买的金首饰有争执,女方觉得是归女方所有,男方要女方归还
您好,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三金,通常会为认定为彩礼,一般会被认定为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存在特别情况,如果男方能够举证证明存在《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依法要求女方酌情予以返还。而婚后日常购买的金首饰,一般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5-10-13 15:3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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