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者不肯结案,可通过沟通协商、交警调解、引导诉讼的方式处理。先与伤者积极沟通,了解其不肯结案的原因,若因赔偿金额不满,可在合理范围内协商。
2.若协商不成,可请交警部门介入调解,交警有调解事故赔偿争议的职责。
3.若调解也没有结果,可引导伤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此期间,要收集并保留好与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己方垫付费用凭证等。
4.伤者起诉后,需积极应诉,并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相应义务。这种做法能保证赔偿等问题按法律程序公平公正解决,避免因伤者拖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分析:
(1)当伤者不肯结案且涉及交通事故时,积极沟通是首要步骤。了解其不肯结案的原因,例如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在合理范围内与之协商,这有助于化解矛盾,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2)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交警部门的介入调解是可行的办法。交警有责任处理事故赔偿争议,其调解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3)若调解也不成功,引导伤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是较为稳妥的方式。在此过程中,收集并保留事故相关证据非常重要,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己方垫付费用凭证等。在伤者起诉后,积极应诉并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可使赔偿问题依照法律程序公平解决。
提醒:
处理此类情况要注意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积极与伤者沟通,了解不肯结案原因,如因赔偿金额不满等,在合理范围内协商赔偿。
(二)若协商不成,请求交警部门介入调解,交警有责任调解事故赔偿争议。
(三)若调解无果,引导伤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同时收集保留事故相关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己方垫付费用凭证等。
(四)伤者起诉后积极应诉,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伤者不肯结案,可这样处理:
若为交通事故,先和伤者沟通,了解不结案原因,如不满赔偿金额,在合理范围协商。
协商不成,让交警部门介入调解,交警有调解事故赔偿争议的职责。
调解无果,引导伤者诉讼。同时收集并保留事故相关证据,如责任认定书、费用清单等。伤者起诉后积极应诉,按判决履行义务,确保问题依法解决,避免拖延带来麻烦。
结论:
伤者不肯结案,涉及交通事故时,可先沟通协商,协商不成请交警调解,调解无果引导伤者诉讼,同时收集保留相关证据,按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对赔偿等问题有争议是常见情况。积极与伤者沟通协商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若能在合理范围内达成一致,可高效解决争议。交警部门介入调解是法定职责所在,其调解能借助专业知识和经验推动问题解决。当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引导伤者通过诉讼途径,能使赔偿等问题在法律框架内公平公正解决。收集并保留事故相关证据,是为了在后续可能的诉讼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是遵守法律规定的体现。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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