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中标人拒签合同责任:
民事上,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投标保证金不退;损失超保证金,需赔超出部分,因中标有初步契约,拒签算缔约过失。
2.行政责任:
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罚款。
3.招标人拒签责任: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造成损失要赔偿。
2025-10-11 12:36:0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中标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需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招标人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要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
在民事责任上,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中标代表双方达成初步契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构成缔约过失。此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中标人还需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行政责任方面,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中标人改正,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而当招标人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应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给中标人造成损失也需进行赔偿。如果遇到类似招投标合同签订问题,情况复杂且涉及的法律规定较多,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1 11:58:24 回复
咨询我
1.中标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需承担民事与行政责任。民事上,依诚实信用原则,中标构成初步契约,无正当理由不签约属缔约过失,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损失超保证金,还需赔偿超出部分。行政上,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罚款。
2.招标人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要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造成损失的需赔偿。
3.为避免此类情况,招标方可在招标前严格审查投标方资质信誉,明确违约责任。双方签约前可进一步沟通,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合理,减少分歧。
2025-10-11 11:52:41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中标人方面,中标后不签订合同需承担民事和行政责任。在民事上,无正当理由不签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招标人损失超保证金数额,中标人要赔偿超出部分,此为缔约过失责任,源于诚实信用原则,因为中标代表双方达成初步契约。在行政上,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罚款。
(2)招标人方面,若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需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
提醒:中标人和招标人都应遵守招投标相关规定,严格按流程签约。遇到相关纠纷,因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10-11 11:48:02 回复
咨询我
(一)若中标人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招标人可采取以下措施: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要求中标人赔偿超出部分。
(二)行政监督部门可责令中标人改正,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若招标人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需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5-10-11 10:00: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