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侵犯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其立案标准涵盖多种情形。包括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且数量累计一张以上;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十张以上;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五张以上;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符合其中任一情形,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追诉。
2.若有涉及上述相关行为可能构成该罪,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了解自身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后果,避免陷入法律风险。同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分析:
(1)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涉及多种情形。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一张以上即达立案标准,这体现了对伪造信用卡流通的严格管控,防止其流入市场造成危害。
(2)持有、运输伪造的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也会被立案。空白卡虽未完全成型,但一旦被不法利用,可能大量制造伪卡,危害极大。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五张以上,这种行为可能用于盗刷、洗钱等违法活动,严重扰乱信用卡管理秩序。
(4)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以及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或骗领的信用卡,这些行为直接破坏了信用卡发行和使用的正常规则。
提醒:
若涉及信用卡相关异常行为,应警惕是否触碰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红线,不同情况对应法律责任不同,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一)若发现自己或他人可能涉及上述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的行为,应立刻停止相关行为,避免继续违法。
(二)若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可先收集与信用卡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交易记录、卡片等,然后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三)若已被公安机关调查,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要隐瞒或伪造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1.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累计达一张以上。
2.持有、运输伪造的空白信用卡,累计十张以上。
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累计五张以上。
4.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5.出售、购买或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公安机关会立案。此罪侵犯信用卡管理制度,有相关行为应咨询法律人士。
结论:
符合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一张以上等五种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会对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追诉。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规定明确,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五种立案情形。分别是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一张以上;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十张以上;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五张以上;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此罪侵犯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一旦实施相关行为,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如果在生活中涉及到与信用卡管理相关的行为,不确定是否违法,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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