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分企业虽非法人,但作为总企业的分支机构,可自身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若获总企业授权,分企业能代表总企业签订合同。
(2)经总企业授权后,在分企业签署的合同对总企业有法律效力。
(3)若分企业未经授权擅自以总企业名义签约,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需总企业追认才有效。
提醒:
在分企业签署总企业合同时,务必要确认分企业是否有授权文件,明确签约代表权限,避免合同效力出现问题。
(一)签约前审查分企业授权情况,可以要求分企业提供总企业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期限等内容。
(二)核实签约代表的身份和权限,查看其身份证明以及总企业对其授权签约的证明。
(三)保存好授权文件等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纠纷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总企业合同通常能在分企业签。分企业虽无独立法人资格,却是总企业分支,可凭自身名义开展民事活动。获总企业授权后,分企业就能代表总企业签合同。
2.合同效力上,经授权在分企业签的合同,对总企业有效。若分企业未经授权签约,属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要总企业追认才生效。
3.于分企业签总企业合同时,要确认分企业有无授权文件,明确签约代表权限,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结论:
总企业合同一般可在分企业签署,经授权签订的合同对总企业有效,未经授权签约合同效力待定。签约时要确认分企业授权情况。
法律解析:
分企业作为总企业的分支机构,虽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以自身名义开展民事活动。当分企业获得总企业授权,就有代表总企业签合同的权利,所签合同对总企业产生法律效力。若分企业未获授权擅自以总企业名义签约,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需总企业进行追认才会有效。因此,在分企业签署总企业合同时,一定要确认分企业是否持有相关授权文件,明确签约代表的权限范围,以此保障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如果在合同签署过程中,你对分企业的授权情况存在疑问,或者遇到合同效力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企业之间存在三角债三方协议可以签署,债务纠纷发生之后,可以协商确定纠纷的处理办法,而相比较于向法院起诉,签署三方协议有可能达到相互抵消债务的效果,这无疑是比较经济的纠纷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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