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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撤销与解除条件是啥

陈** 山西-太原 债务债权咨询 2025.10.09 01:30:37 338人阅读

债权转让的撤销与解除条件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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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转让撤销:债权人若因欺诈、胁迫等非真实意愿转让债权,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撤销;重大误解当事人九十日内可撤销;受胁迫者自胁迫行为终止起一年内可撤销。

2.债权转让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债务人明确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

2025-10-09 07:3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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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债权转让撤销适用于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撤销权行使有不同时间限制;债权转让解除可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定情形实现。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债权人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转让债权时可撤销。其中,一般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撤销;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而债权转让的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就能解除转让合同。同时,在法定解除情形下,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当事人也可解除合同。若遇到债权转让撤销或解除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0-09 07:0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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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转让撤销是在债权人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转让债权时可行使的权利。重大误解当事人九十日内可撤销,受欺诈、一般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撤销,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
2.债权转让的解除,可通过双方协商一致进行。法定解除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债务人明示或暗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一方违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债权人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发现撤销事由后尽快行使撤销权。
2.交易中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撤销或解除债权转让时能证明自己的主张。
3.遇到债权转让问题,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

2025-10-09 06:0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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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债权转让撤销方面,当债权人是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转让债权,可行使撤销权。受欺诈、胁迫等一般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则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撤销;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
(2)债权转让的解除,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解除转让合同。同时,在法定情形下,像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当事人也能解除合同。

提醒:
行使撤销权或解除权需注意时间限制,不同情形时间要求不同。且因具体案情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5-10-09 04:0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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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债权人因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转让债权,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因重大误解转让债权的,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撤销。
(三)若当事人受胁迫转让债权,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
(四)债权转让解除方面,双方协商一致就能解除转让合同。
(五)出现法定情形,像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等,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025-10-09 02:56:31 回复

一、处理依据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二、法律后果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3、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希望以上我对合同撤销与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解答能够让你有所理解了。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赠与合同中,赠与地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产与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宾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该期间为除斥期间。超过这一期间,赠与人不得再行使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予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继承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这一期间同样也是除斥期间。第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该合同解除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赠与人就原已履行的赠与,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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