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婆婆家拆迁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房屋产权归属、拆迁政策及是否存在赠与等情况判断。
2.若拆迁房是婆婆个人财产,且拆迁补偿只基于房屋产权,儿媳未被列为安置对象,那拆迁房一般属于婆婆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3.若拆迁政策考虑人口因素,儿媳作为被安置人口获得相应份额,或者婆婆明确将部分拆迁房赠与夫妻双方,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若夫妻婚后对婆婆房屋有出资翻建等行为,相应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在涉及拆迁房权益问题时,夫妻双方与婆婆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各方权益;如有必要,可签订书面协议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当拆迁房为婆婆个人财产,且拆迁补偿仅依据房屋产权,儿媳未被列为安置对象时,该拆迁房属于婆婆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财产的来源和补偿依据都与夫妻双方无关。
(2)若拆迁政策考虑人口因素,儿媳作为被安置人口获得相应份额,或者婆婆明确将部分拆迁房赠与夫妻双方,那么这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拆迁政策和赠与行为对财产性质的影响。
(3)夫妻婚后对婆婆房屋进行出资翻建等行为,相应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夫妻的投入和财产增值之间的关联。
提醒:判断婆婆家拆迁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较复杂,不同情况结果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若想明确婆婆家拆迁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先确定房屋产权归属。若原本是婆婆个人财产且拆迁仅基于产权补偿,儿媳未列为安置对象,那拆迁房属婆婆个人财产。
(二)关注拆迁政策,若考虑人口因素,儿媳作为被安置人口获相应份额,这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查看是否有赠与情况,婆婆明确将部分拆迁房赠与夫妻双方,这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
(四)若夫妻婚后对婆婆房屋有出资翻建等行为,相应增值部分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若拆迁房为婆婆个人财产,拆迁时儿媳未被列为安置对象,补偿只与房屋产权有关,那拆迁房属婆婆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
2.若拆迁政策考虑人口因素,儿媳作为被安置人获相应份额,或婆婆明确将部分拆迁房赠与夫妻,这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
3.若婚后夫妻对婆婆房屋出资翻建,增值部分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判断关键在于产权、政策及赠与情况。
结论:
婆婆家拆迁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房屋产权归属、拆迁政策和是否有赠与等决定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拆迁房原本是婆婆个人财产,且拆迁补偿仅基于房屋产权,儿媳未被列为安置对象,那拆迁房一般是婆婆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拆迁政策考虑人口因素,儿媳作为被安置人口有相应份额,或者婆婆明确将部分拆迁房赠与夫妻双方,这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夫妻婚后对婆婆房屋出资翻建,相应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财产归属的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不同情况会导致不同的法律认定结果。如果遇到婆婆家拆迁房财产归属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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