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签订租赁合同,押金一般能归还,但交付方违约致收受方损失时,收受方可在损失范围内扣除部分押金,协商不成交付方可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虽未签订租赁合同,但交付押金的行为构成合同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押金不同于定金,不具备惩罚性。若交付方履行约定,收受方应归还押金。当交付方不想继续合作或租赁关系结束,收受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扣留押金。然而,若交付方提前退租等违约行为给收受方造成损失,收受方可在损失范围内扣除部分押金。若收受方拒绝归还押金,交付方可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如果您在押金退还问题上遇到难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1.未签订租赁合同,押金通常能归还。交付押金的行为可视作一种合同关系,若交付方依约履行义务,收受方理应归还。因为押金不同于定金,不具惩罚性,交付方不想继续合作或租赁关系结束时,收受方无正当理由扣留押金。
2.若交付方有违约行为,如提前退租致收受方损失,收受方可在损失范围内扣除部分押金。
3.若收受方拒绝归还押金,交付方可先与之协商。协商无果,交付方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诉讼要求返还押金。
法律分析:
(1)未签订租赁合同,交付押金的行为构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只要交付方履行约定,收受方就应归还押金。
(2)押金不同于定金,不具备惩罚性。交付方不想继续合作或租赁关系结束时,收受方不应无故扣留。
(3)若交付方违约,如提前退租致收受方损失,收受方可在损失范围内扣除部分押金。
(4)收受方拒绝归还押金,交付方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诉讼要求返还。
提醒:
交付方要注意保留交付押金的证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分析。
(一)交付方按约定履行义务,收受方应主动归还押金,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若交付方有违约行为,收受方扣除部分押金时,要在合理损失范围内进行,并保留相关证据。
(三)当收受方拒绝归还押金,交付方先尝试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及时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准备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表明若交付方违约,收受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若收受方无理由扣留押金,交付方也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归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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