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留存证据是关键,通过拍照、录像等直观记录房屋已达交付标准的状态,书面通知也能证明告知过交付事宜,这是保障承租人权益的基础。
(2)书面再次通知房主,明确交付关键信息并告知不接收后果,能让房主清楚知晓自身行为可能带来的责任。
(3)若房主仍不接收,提存房屋相关物品及钥匙,可视为完成交付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4)若因房主不接收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可依合同或法律规定要求赔偿,维护自身经济利益。
提醒:
留存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书面通知要规范送达。不同租赁情况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05 22:06:02 回复
咨询我
(一)留存证据:通过拍照、录像记录房屋按合同约定准备好交付的状态,保留相关书面通知,证明已告知房主交付事宜。
(二)书面再通知:以书面形式再次告知房主交付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说明不接收可能产生额外费用由其承担。
(三)提存物品:若房主仍不接收,可提存房屋相关物品及钥匙完成交付义务。
(四)要求赔偿:因房主不接收造成承租人损失,如额外保管费用,承租人可依据合同或法律规定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2025-10-05 21:05:22 回复
咨询我
1.留存证据:用拍照、录像等手段记录房屋已达交付标准的状态,保留书面通知,证明已告知房主交付事宜。
2.再次书面通知:明确交付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告知不接收的后果,如额外费用由其承担。
3.提存物品:若房主仍不接收,可提存房屋相关物品及钥匙完成交付。
4.要求赔偿:因房主不接收致承租人有损失,可依合同或法律要求赔偿。
2025-10-05 19:18:03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租赁房屋交付时房主不接收,承租人可留存证据、再次书面通知,必要时提存物品及钥匙完成交付,还可要求房主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租赁关系中,双方都有按合同履行的义务。承租人有交付符合约定状态房屋的义务,房主有接收的义务。当房主不接收时,承租人留存证据,如拍照、录像及保留书面通知,能证明自己已履行告知和准备交付的义务。再次书面通知并明确不接收后果,是为了尽到合理的告知责任。提存房屋相关物品及钥匙是法律认可的完成交付的方式之一。若因房主不接收给承租人带来额外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赔偿,这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体现。如果在租赁房屋交付过程中遇到此类复杂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2025-10-05 18:00:15 回复
咨询我
1.当租赁房屋交付时房主不接收,承租人可多举措应对以保障自身权益并完成交付义务。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留存证据。通过拍照、录像记录房屋按合同约定状态可交付情况,保留相关书面通知,证明已告知交付事宜。
-书面再次通知。明确交付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告知房主不接收可能产生额外费用由其承担的后果。
-考虑提存。若房主仍不接收,可提存房屋相关物品及钥匙完成交付义务。
-要求赔偿。因房主不接收造成承租人额外保管费用等损失,承租人可依合同或法律规定要求房主赔偿。
2025-10-05 17:29: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