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能否优先受偿,要看是否有法定或约定的优先受偿权。若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债务人违约时,可就特定财产优先受偿。像房产抵押借款到期未还,债权人能处置房产受偿。
2.符合条件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法定优先受偿权也能行使。
3.若只是普通债权,即便债务人违约,也不能优先受偿,只能走普通追讨程序。
结论:
债权人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取决于是否享有法定或约定的优先受偿权,有则可行使,无则只能按普通债权追讨程序主张权利。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当债权人对债务人特定财产拥有抵押权、质权或留置权等担保物权时,若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像债务人用房产抵押借款,到期未还,债权人能依法处置抵押房产优先拿回欠款。同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法定优先受偿权,符合条件时债权人也可使用。然而,若债权人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基础,只是普通债权,即便债务人违约,也无法行使优先受偿权,只能走普通债权追讨程序。如果大家在债权债务方面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对优先受偿权等相关权益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债权人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取决于是否有法定或约定的优先受偿权。若享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或符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法定优先受偿权条件,在债务人违约时可就特定财产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以房产抵押借款未还,债权人可处置抵押房产优先受偿。
2.若债权人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基础,仅为普通债权,即便债务人违约,也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只能走普通债权追讨程序。
3.建议债权人在交易前明确自身是否有优先受偿权,若有,应及时了解行使条件和程序;若为普通债权,要注重收集证据,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追讨债权。
法律分析:
(1)债权人能否优先受偿,关键在于有无法定或约定的优先受偿权。当债权人拥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时,在债务人违约情况下,可对特定财产优先受偿。如债务人用房产抵押借款未还,债权人能依法处置房产受偿。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法定优先受偿权,满足条件时债权人也可行使。
(3)若债权人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基础,只是普通债权,即便债务人违约,也不能优先受偿,只能按普通债权追讨程序主张权利。
提醒:债权人在交易中应明确自身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若不确定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以保障自身权益。
(一)债权人若想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先明确自身是否有法定或约定的优先受偿权,如是否享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对于建设工程价款等法定优先受偿权要确认是否符合行使条件。
(二)若有担保物权,在债务人违约时,及时准备好相关合同、抵押登记等材料,依法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
(三)若只是普通债权,应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普通债权追讨程序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专业解答诉前保全措施的实施方是否在偿还欠款时拥有优先权若已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此情况下,被申请人若再无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那么申请人需与其他债权方一道按照相应比例参与对被保全财产的分配。
专业解答破产重整后,债务处理过程会很复杂。这些情况一般会按照现有法规和已批准的破产重整方案来明确规定。购房者是否有优先权,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购房者买的房产是自住的,还付了大部分房款,那通常可以依法享有优先权。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公众的基本居住权益,稳定民心,维护社会安定。
专业解答在处理押汇权与连带责任担保的优先顺序问题时,应依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实际操作中,应遵循两大原则:其一,若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的约定,则依照约定处理;其二,若无书面协议,且借款人以其自身财产提供抵押担保,通常押汇权享有优先权。然而,这并非绝对,还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来判断。
专业解答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若无优先受偿权,在被申请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需与其他债权人按债务比例共同分配已保全财产。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纠纷涉及的财产为保全对象,诉讼请求包含财产给付;未来裁判可能因主客观因素难以执行;保全在民事案件立案后、判决前进行;需提交书面申请;法院有权要求提供担保。
专业解答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若无优先受偿权,在被申请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时,需与其他债权人按债务比例共同分配已保全财产。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需满足:纠纷涉及的财产为保全对象,诉讼请求包含财产给付;未来裁判可能因主客观因素难以执行;保全在民事案件立案后、判决前进行;需提交书面申请;法院有权要求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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