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抢注的商标效力取决于抢注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不正当抢注他人有一定影响商标可能被宣告无效,合法抢注经核准注册后享有专用权。
法律解析:
根据商标法,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先使用人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恶意抢注驰名商标不受五年时间限制。若抢注行为未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未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商标享有专用权,具有法律效力。商标抢注情况复杂,涉及的法律规定较多。若遇到商标抢注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1.抢注的商标效力取决于抢注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若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商标可能被宣告无效。商标在先使用人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2.若抢注行为未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未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商标享有专用权,具有法律效力。
3.对于商标在先使用人,应及时关注商标注册动态,发现抢注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无效请求。对于商标申请人,要确保申请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因不正当抢注带来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
(1)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商标可能被宣告无效。在先使用人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2)若抢注行为未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未使用不正当手段,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享有商标专用权,具有法律效力。
提醒:
抢注商标情况复杂,若自身商标被抢注,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寻求救济;若考虑抢注商标,需确保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后续法律风险,具体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商标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先使用人可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若为恶意抢注驰名商标,无五年时间限制。
(二)若抢注行为未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且未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后,该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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