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完成合法的
清算程序并获准注销之后,其并不必然导致已签署的
合同效力受到影响。
实际上,在确保
合同条款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
法规之下,经由双方
当事人正式签署并盖章,该合同即具有法定约束力,除非存在特别的协议或条款对上述情况予以排除。
然而,公司的消亡意味着
法人资格的终止,这并不妨碍之前由该公司基于法律依据订立的合同依然继续保持其合法性。
唯有在公司实体彻底消亡、无据可查的情况下,如无公司的
继承者或
受让人等利益相关方,则有关公司所承受的合同
权利和义务将彻底告终。
因此,只要在
签署合同时,公司尚未处于注销状态,那么该合同仍然是具备有效性的。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