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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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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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侦查案件应在合理期限完成并移交检察院。若超两个月移交且已刑事立案,正常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但特殊情形可延长。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批准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若不存在可延长情形,超期侦查时,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他们还能向派出所上级机关或检察院申诉,要求监督纠正。具体建议如下:
1.犯罪嫌疑人一方应及时关注侦查期限,保留相关证据。
2.申诉时准备好详细材料,清晰说明超期情况。
3.相关监督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处理申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派出所侦查案件一般需在合理期限完成并移交检察院。已刑事立案的案件,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两个月。
(2)存在特殊情形可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能延长一个月;交通不便等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批准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3)若不存在可延长情形却超期侦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也可向派出所上级机关或检察院申诉以监督纠正。
提醒:当遇到案件侦查超期情况,当事人要及时了解自身权益,若认为超期不合理,可按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一)若案件已刑事立案,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若有特殊情形可按规定延长。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等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批准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二)若不存在可延长情形却超期侦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可向该派出所的上级机关或检察院申诉,要求监督纠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1.派出所侦查案件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并移交检察院。刑事立案案件,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2.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经批准还能再延两个月。
3.无延长情形却超期侦查,嫌疑人等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还能向上级机关或检察院申诉监督纠正。
结论:
派出所侦查案件超两个月移交,若有法定特殊情形可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若无,属于超期侦查,相关人员可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并申诉。
法律解析:
派出所侦查刑事立案案件,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两个月。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可延长,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交通不便等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批准还能再延长两个月。若不存在这些可延长情形却超期侦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也能向派出所上级机关或检察院申诉监督纠正。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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