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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财物后如退还或上交,是否仍属受贿罪

李* 陕西-宝鸡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5.09.27 11:59:57 348人阅读

收受财物后如退还或上交,是否仍属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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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来说,若当场拒绝收受财物不成,事后应尽快退还或者上交财物,避免因时间过长被认定有受贿故意。在退还或上交时,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如退还财物的记录、上交财物的手续等,以备后续可能的查证。
(二)若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不能试图通过退还或上交财物来掩饰犯罪,这种行为不能改变受贿罪的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2025-09-27 17:2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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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是否构成受贿,要分情况。国家工作人员及时退还或上交请托人财物,不算受贿。“及时”意味着无受贿故意,像当场拒绝不了、事后马上退还。

2.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己或关联人、事被查,为掩饰犯罪才退还或上交,仍算受贿。因其主观有故意,客观收了财物,退还只是逃避制裁。判断时要综合主观故意和退还时间等。

2025-09-27 15:3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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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是否构成受贿罪需结合主观故意、退还或上交时间等综合判断,及时退还或上交且无受贿故意的不是受贿,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的构成受贿。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由于没有受贿故意,不构成受贿,比如当场拒绝不成事后立即退还等情形。然而,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与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因其主观上已有受贿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收受财物行为,仍构成受贿罪。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不能仅依据退还或上交这一行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难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2025-09-27 14:32: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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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是否构成受贿罪,要综合多种因素判断。国家工作人员及时退还或上交请托人财物的,不构成受贿,“及时”体现无受贿故意,像当场拒绝不成事后马上退还。而受贿后因自身或关联人、事被查,为掩饰犯罪退还或上交的,构成受贿罪,因其主观有受贿故意且实施收受财物行为,退还或上交是为逃避制裁。

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可从以下方面着手:1.审查退还或上交时间,看是否符合“及时”标准。2.综合考量主观故意,结合收受财物时的态度、后续行为判断有无受贿意图。3.调查是否存在关联人、事被查等情况,若有此类背景下的退还或上交,需谨慎认定。

2025-09-27 14:1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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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上交,不属于受贿。“及时”体现了无受贿故意,比如当场难以拒绝收下财物,之后马上退还,这种情况主观上没有将财物据为己有的意图,所以不构成受贿。
(2)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与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才退还或上交财物,仍构成受贿罪。其主观上已有受贿故意,且实施了收受财物行为,退还或上交只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手段。

提醒:
判断收受财物后退还或上交是否构成受贿罪很复杂,不同案情的认定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9-27 12:24: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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