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结论:
欠条上写“今收到现金”通常有效,可证明款项交付及债权债务关系,但债务人抗辩未收到现金时,法院会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从证据层面,欠条上“今收到现金”能直接证明款项交付事实,是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不过,若债务人提出未实际收到现金的抗辩,法院不会仅依据欠条判定,而是综合借款金额、交易习惯、款项来源、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等因素。当借款金额较小时,按日常交易习惯现金交付合理,若无相反证据,借款事实通常会被认定;若借款金额较大,仅有“今收到现金”表述,债权人需提供款项来源、交付细节等证据以增强证明力。在处理此类债权债务问题时,法律关系复杂且情况多样。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且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2025-09-26 22:27:01 回复
咨询我
1.欠条写“今收到现金”通常有效,它能证明款项已交付,可作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
2.若债务人称未收到现金,法院会综合判断。金额小且按交易习惯现金交付合理,无相反证据,借款事实一般成立。
3.金额大时,仅欠条表述不够,债权人要提供款项来源、交付细节等证据增强证明力。
2025-09-26 21:23:27 回复
咨询我
1.欠条上写“今收到现金”通常有效,可作为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证明款项交付事实。
2.若债务人抗辩未实际收到现金,法院会综合判断。对于金额较小的情况,按日常交易习惯现金交付合理,若无相反证据,借款事实一般会被认定成立。此时债权人无需额外提供过多证据。
3.对于金额较大的情形,仅有“今收到现金”表述不够,债权人需提供款项来源、交付细节等证据来加强证明力。建议债权人在进行较大金额现金交付时,留存款项来源的证明,如银行取款记录等,同时记录交付细节,如交付时间、地点、在场证人等,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5-09-26 20:37:24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欠条上写“今收到现金”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证明款项交付和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
(2)当债务人抗辩未实际收到现金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对于金额较小的情况,符合日常交易习惯的现金交付,若无相反证据,借款事实一般会被认定。
(3)若借款金额较大,仅有“今收到现金”表述不够,债权人需要补充款项来源、交付细节等证据,以增强证明力。
提醒:
写欠条时,无论金额大小,尽量明确交付方式和细节。遇到债务纠纷,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6 19:24:27 回复
咨询我
(一)债权人在书写欠条时,若金额较小可直接以现金交付并写“今收到现金”,保留好相关资金来源凭证,如取款记录等。
(二)若借款金额较大,除了在欠条上写“今收到现金”,要详细记录款项来源,如银行转账记录、资金的提取情况等,同时提供交付细节,如交付时间、地点、在场证人等。
(三)债务人若未实际收到现金,要及时保留未收到款项的证据,如与债权人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产生纠纷时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2025-09-26 18:59: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