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一)对于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可先自行核算共同还贷金额及增值部分价值,协商补偿数额。
(二)婚后购买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是共同债务。双方先自行协商,比如一方得房并承担剩余房贷,同时补偿另一方。若协商不成,等待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对房屋贡献等因素判决,取得房屋一方继续还房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09-21 12:27: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房贷未还清夫妻离婚,婚前一方买且登记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购买房屋属共同财产,房贷是共同债务,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归属,取得房屋方还房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其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因其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产权登记也在该方,所以房屋归其所有合理,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投入产生的价值,故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而婚后购买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应的房贷自然也是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屋及房贷的处理,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来判决房屋归属,取得房屋的一方继续承担未还清的房贷,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您在处理此类离婚房产及房贷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妥善解决。
2025-09-21 11:15:1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婚前一方购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法律明确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这体现了对婚姻中双方贡献的公平考量。
(2)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是共同债务。夫妻可自行协商处理,比如一方得房并承担剩余房贷,同时补偿另一方。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属,取得房屋一方继续还房贷并补偿另一方。
提醒:
处理房贷未还清的离婚房产问题较为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9-21 09:58:39 回复
咨询我
1.房贷未还清夫妻离婚时,房屋及房贷处理要区分婚前和婚后购房情况。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其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但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婚后购买的房屋属共同财产,房贷是共同债务。
2.对于处理方式,若婚后购房,双方可先协商,如一方拿房承担剩余房贷并补偿另一方。若协商无果,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对房屋贡献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属,未还清房贷由得房方继续偿还,同时给予对方补偿。
3.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保持理性沟通,优先协商处理房屋及房贷问题,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若协商困难,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也可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
2025-09-21 08:35:49 回复
咨询我
1.一方婚前买房且登记在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
2.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房贷是共同债务。双方可协商,如一方拿房承担剩余房贷并补偿另一方;协商不成,法院按实际情况判,考虑经济状况、房屋贡献等,得房一方继续还房贷并补偿另一方。
2025-09-21 06:59: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