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工人活没干完要求结账,要依据协议约定处理。若协议明确完工结算,工人中途结账无依据,雇主可拒绝。
2.若工作已完成一定比例,应按已完成工作量,以合理标准支付报酬。
3.当双方对已完成工作量和报酬有争议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4.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都要注意保留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力的,当工人未完成工作就要求结账时,关键在于明确口头协议里关于工作内容、报酬支付方式和时间等方面的约定。若协议规定完工结算,工人中途结账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据,雇主有权拒绝。
(2)若工作已完成一定比例,雇主应按照已完成工作量,依据合理标准支付相应报酬,这体现了公平原则。
(3)当双方对已完成工作量和报酬存在争议时,首先应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提醒: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双方都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的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确定口头协议内容。当工人没干完活要求结账,先明确口头协议里工作内容、报酬支付方式和时间等规定。若约定完工结算,雇主可拒绝工人中途结账要求。
(二)按完成比例支付报酬。如果工作完成了一定比例,可依据已完成工作量,按照合理标准支付相应报酬。
(三)解决争议。双方对已完成工作量和报酬有争议,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四)保留证据。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表明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
1.口头协议也受法律保护。工人没干完活就要求结账,得先看口头协议里工作内容、报酬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约定。要是约定完工结算,雇主可拒绝工人中途结账要求。
2.工作完成一定比例,可按已完成工作量和合理标准支付报酬。
3.双方对工作量和报酬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同时注意保留证据维护权益。
结论:
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工人活没干完要求结账,需按协议判断;若协议明确完工结算,雇主可拒绝;完成一定比例工作,应按合理标准支付报酬;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在工人与雇主的口头协议中,关于工作内容、报酬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协议明确完工结算,工人中途要求结账不符合约定,雇主有权拒绝。当工作完成一定比例,雇主应按合理标准支付相应报酬。若双方对已完成工作量和报酬有争议,协商是解决问题的优先途径。若协商无果,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收集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能为自身主张提供支持。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保留证据十分关键,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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