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被对方接受时,即便合同未盖章,合同也成立。付款方完成付款义务后,若对方未履行相应义务,对方构成违约,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2)若合同明确规定盖章才生效,付款方付款且对方收款,可能双方以实际行为变更了合同生效条件,合同依然有效,责任按实际履行情况确定。
(3)若一方以未盖章主张合同未生效而拒绝履行,需结合双方沟通和交易习惯判断。若其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提醒: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生效条件和双方义务,遇到合同未盖章但已付款的情况,要保留好沟通和付款等相关证据,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当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付款方按合同付款,对方未履行对应义务,付款方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二)合同规定盖章生效但未盖章,双方实际履行,按实际履行情况确定责任。若一方以未盖章拒履行,结合沟通和交易习惯判断,若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1.合同未盖章但已付款,若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被对方接受,合同即成立,双方按约定担责。付款后对方不履约构成违约,要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
2.合同规定盖章生效,未盖章但付款收款,可能以实际行为变更生效条件,合同仍有效,按实际履行定责。若一方以未盖章拒履约,结合沟通和习惯判断,造成损失需担缔约过失责任。
结论:
合同未盖章但已付款,责任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若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合同成立,按约定担责;若合同规定盖章生效但双方以实际行为变更条件,合同有效按实际履行定责;若一方以未盖章拒履行且造成损失,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所以当一方付款这一主要义务履行且对方接受,合同成立,双方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若付款方付款后对方不履行对应义务,对方构成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若合同明确盖章生效,而双方通过付款收款的实际行为变更了生效条件,合同依旧有效,按实际履行情况确定责任。若一方以未盖章为由拒绝履行,结合沟通和交易习惯判断,若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遇到责任认定等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合同未盖章但已付款,责任归属要按不同情形判断。若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合同成立,双方按约定担责。付款方付款后对方未履行对应义务,对方违约,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2.若合同规定盖章生效,未盖章时付款方付款、对方收款,可能双方以实际行为变更生效条件,合同仍有效,按实际履行确定责任。
3.若一方以未盖章主张合同未生效拒绝履行,需结合沟通和交易习惯判断。若其行为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交易中应尽量完善合同签订流程,确保盖章等生效要件完成。出现纠纷时,及时收集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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