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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违约怎么办

雷** 四川-阿坝 土地承包咨询 2025.09.13 00:51:38 409人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违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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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农村土地承包中一方违约,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守约方能够依照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比如违约金的约定,违约方需按约定金额支付。
(2)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依据法律,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3)面对违约问题,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守约方有两种途径维权,一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醒:
在处理违约问题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的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9-13 06:4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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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看合同约定,若有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如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二)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三)先与违约方协商解决违约问题。
(四)协商不成,可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5-09-13 06:2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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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看合同约定
若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损失,像支付违约金,违约方要按约定金额支付。
2.未约定违约责任
依据法律,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
3.解决途径
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守约方可申请仲裁,也可直接起诉维护权益。

2025-09-13 05:2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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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农村土地承包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先查看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担责,未约定则按法律要求赔偿损失,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若有违约责任约定,违约方需按约定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若未约定,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当出现违约情况,双方先协商是较为便捷的解决方式。若协商无果,守约方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能高效专业地处理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则可借助司法强制力保障权益。若您在农村土地承包中遇到违约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13 03:39: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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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一方违约,守约方有多种途径维护权益。当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如要求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先查看合同内容,明确有无违约责任的约定,按约定追究违约方责任。
2.双方就违约问题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3.若协商不成,守约方可以选择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4.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13 02:29:14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的土地补偿费是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再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得超过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五倍。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具体的规范文件是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暂行规定,但这我在网上就找不到了.你在自家地方去查吧.所以,补偿的项目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而且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所以只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自己能直接拿到的,其他的,就但愿你们的村委会是清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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